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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盡早完善核電站退役制度的提案

發(fā)布時間:2017-02-28  來源: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央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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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國際慣例,核電站的服役年限為10-40年,在核準安全性后,可延遲到60年。根據(jù)國際原子能機構(gòu)的數(shù)據(jù),截至2014年底,全球永久關停的核電機組共有150臺,正在退役的有98臺,已完成退役的不到20臺。2015年12月30日,英國服役時間最長的威爾法核電站1號機組被永久關閉了,“享年”44歲。

  截止2016年,中國大陸正在運行中的核電站30座,正在建設中的核電站21座。目前,我國對核電項目選址、設計、建設、運營階段的核安全均十分重視并有嚴格規(guī)定,但對核電站退役階段的核安全問題重視程度明顯不足。

  一是頂層設計不足。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七條“核設施營運單位應當制定核設施退役計劃。核設施的退役費用和放射性廢物處置費用應當預提,列入投資概算或者生產(chǎn)成本。核設施的退役費用和放射性廢物處置費用的提取和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環(huán)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核設施主管部門規(guī)定?!钡?,10多年過去,我國尚未出臺具體的核電站退役費提取和管理辦法。

  二是提取標準不盡合理。核電站退役離不開錢。這筆開支的大小主要與反應堆的類型、尺寸、位置、距離廢棄物處理設施的距離以及原址未來的用途有關。世界核協(xié)會官網(wǎng)有一組不同類型反應堆的退役成本,如果統(tǒng)一按1000兆瓦的裝機容量來算,壓水型反應堆(PWR)退役成本為2 ~ 5億美元,俄羅斯水-水高能反應堆(VVER)約為3.3億美元,沸水型反應堆(BWR)為3 ~ 5.5億美元,加拿大重水反應堆(CANDU)為2.7 ~ 4.3億美元,英國早期的鎂諾克斯反應堆(Magnox)由于會帶來更大量的放射性物質(zhì),成本高達26億美元。這樣的退役成本在整個機組運行費用中占比不小。聯(lián)合國環(huán)境規(guī)劃署的資料顯示,核電規(guī)模最大的美國,每臺機組退役的平均花費在5億美元,差不多是初始投資成本的10% ~ 15%。2011 年,中國國家能源局發(fā)布的能源行業(yè)標準 《核電廠建設項目經(jīng)濟評價方法》(NB/T 20048-2011)中列明退役基金運營期內(nèi)累計提取率為固定資產(chǎn)原值的 10%。目前,國內(nèi)主要核電企業(yè)也是按照核電站建設成本的10%計提退役費,即未來核電站運行到期后退役所需的資金,并沒有考慮退役方案的選擇、勞動力費用差異、以及因通貨膨脹而造成的貨幣價值不同,而且該水平并非國家法定要求,只是參考國際同行經(jīng)驗后的行業(yè)通行做法,缺乏強制力。

  三是核電站退役費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核電站能否安全退役直接關系到公眾的切身利益。目前我國三大國有核電企業(yè)僅從財務的角度在年度財務報告上簡要披露有關核電站退役費的相關信息,只能滿足一般投資者的基本要求,并不能增進社會公眾對核電站退役的了解,尤其是退役費計提的依據(jù)是否合理、金額是否充分等。由此亦導致核電站周邊群眾對項目選址存在抵觸情緒,不利于增進社會公眾對核安全的了解和信心,繼而影響核能商業(yè)開發(fā)的可持續(xù)發(fā)展。

  雖然我國的核電項目起步較晚,最老的大亞灣核電站1號機組也是1994年才投入運營的,只要運轉(zhuǎn)正常,距離退役還有時日。但是退役經(jīng)費只有以法律和制度作為后盾,保證專款專用,才能防止“老弱病殘”的核電站因沒錢退役而威脅周邊環(huán)境和人身健康。

  為此,建議:

  1.加快立法進程。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對核電站退役費提取標準、信息公示和管理方式等建立完整的法律監(jiān)管體制,為核電站退役費計提提供法律保障。

  2.規(guī)范核電站退役費估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規(guī)劃及 2020 年遠景目標》的框架下,由國家發(fā)改委牽頭,在核力發(fā)電企業(yè)及核技術相關院所的共同參與下,深入開展核電站退役費估算方法研究,形成可供我國核電站估算退役費的指導性規(guī)范。

  3.完善核電站退役費信息披露制度。從社會責任會計的角度來看,在核電企業(yè)報表中增加一些非貨幣計量形式的說明或者以專項報告(或報表)的形式對核電站退役費的信息進行披露,都有助于明確核電企業(yè)應當承擔的社會責任,增強社會公眾對核電的信心。這些應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經(jīng)批準的核電站退役計劃和費用概算;(2)核電站應承擔的義務以及退役費用預計償付時間;(3)核電站退役費的估算方法、未來事項的主要假設以及不確定性的說明;(4)核電站退役費的籌集方式及核算方法;(5)核電站退役資金管理的方法及收益情況;(6)退役資金委托外部機構(gòu)管理情況;(7)核電站各會計期間退役費的計提金額、初始金額、累計金額,預計未來剩余提取金額;(8)因出現(xiàn)新的因素后重新估算的退役費總額以及對各期計提金額的調(diào)整;(9)第三方機構(gòu)對退役費計提金額充分性的評估報告。

作者:     責任編輯:張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