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續(xù)民族血脈守護精神家園
——全國政協(xié)委員、民進內蒙古自治區(qū)主委鄭福田談少數民族“非遺”保護
本刊:現在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意識到少數民族“非遺”保護的重要性。我國也出臺了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在內的系列法律法規(guī)。在您看來,如何深入推進少數民族“非遺”保護?
鄭福田:應以發(fā)展的眼光全鏈條審視,以改革的思維整體統(tǒng)籌,構建基礎扎實、布局均衡、結構優(yōu)化、內涵豐富的少數民族“非遺”保護新格局。
一是審議少數民族地區(qū)申報的項目時充分考慮不同民族的文化差異和心理期待,增加精通該民族文化的專家學者作評委,并組織專家學者在組織材料、申報填寫等具體環(huán)節(jié),給予申報方有效的指導幫助。
二是對待“捆綁式”申報的項目,在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基礎上,強調其反映的“整體民族文化”特點,容許項目內部因傳承而形成的些微差別存在。比如,對待蒙古族“祭火”,就應重點考察它所帶有的整個民族傳承下來的凝聚情感方式以及它的文化價值。
三是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保證“非遺”傳承人在知識產權轉變成經濟價值時真正受益。由于信息不對稱,內蒙古諸多“非遺”項目,被域外的公司、企業(yè)搶注商標??茽柷呙晒抛宕汤C傳人張春花作品被南方某紡織集團公司注冊即是一例。建議當地政府提供相應的信息平臺,公布傳承項目和傳承人姓名,還要幫助這些傳承人盡早注冊登記或打造品牌商標。政府應指派專人負責開通網上平臺,幫助這些對多種途徑傳播的多元媒體并不諳熟的“非遺”項目傳承人(特別是少數民族傳承人)維權。要加快專項立法進程,提供法律保障,為少數民族“非遺”保護提供更多的依據和參考。美國1990年頒布的《印第安藝術和手工藝法》,就在全世界范圍內有效地保護了印第安人的藝術與手工技藝。
四是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建立“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的模式,全力保護和力挺自己國家的“文化黃金”,避免“非遺”自生自滅。這方面,法國1973年頒布“第二法令”,日本1950年頒布《文化財保護法》,意大利“反發(fā)展”的戰(zhàn)略思路和直接給傳承“非遺”項目者定期發(fā)放“藝術補助金”的做法,均可謂他山之石。
五是在少數民族地區(qū)試行推廣“文化生態(tài)保護實驗區(qū)”的模式。這種“活水養(yǎng)魚”的生態(tài)博物館模式,是打破室內“博物館”模式的新嘗試,很適用于少數民族地區(qū)。如在一定的區(qū)域內,定期舉辦“歌會”“舞會”等游藝活動。內蒙古傳統(tǒng)的“那達慕”大會就是一種很好的傳播發(fā)展民族民間“非遺”項目的活動。內蒙古自治區(qū)的錫林郭勒盟東烏珠穆沁旗游牧文化生態(tài)保護區(qū)的建設、鄂爾多斯市烏審旗蒙古族文化生態(tài)保護區(qū)的建設,都是地方政府依靠當地的生態(tài)、人文環(huán)境,在挖掘當地“非遺”項目經濟價值的同時,又給予傳承人經濟保障的有益嘗試。與此同時,還可打造特色旅游,如創(chuàng)建民俗村、“非遺園”、“非遺”交易中心,打造文化旅游節(jié),等等。
六是在民族地區(qū)的大中專院校,設置“非遺”項目的課程,定向培養(yǎng)人才。采取鼓勵措施,讓少數民族青少年至少掌握一項本民族傳統(tǒng)技藝。在科研立項、政府評獎、出版基金配套等方面,對以“非遺”為內容者實施政策性傾斜。
總之,權力杠桿和資金杠桿左右開弓,互動互補,想辦的事情就一定能辦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