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圣陶:女子人格問題
人類歷史上種種事實,脫不了時間空間互為因果的關系,從來沒有突然出現(xiàn)、無始無終的事實。但是事實并不一定就是真理所在。能夠參透其中的因果,作理性評判的人,就走上了進化的軌道。如果弄錯了,迷信歷史事實就是真理,“泥古不化”,就不免自絕于進化之路了。
我國人民偏富有惰性,對于歷史事實的觀念偏走了“自絕于進化”一途。他們推究事理有個妙不可言的方法,說道“自古如是,當然如是”。承認那歷代相傳的世故,就是上下古今不可更改的真理。我今日提出這個“女子人格問題”,他們還未必承認這是一個問題,有成立的價值。他們必將說道:“女子有沒有人格,不必討論,但看歷史的事實便可知道。歷史上早已解決了?!惫嫒绱耍乙膊槐赝麄冎v話了。但是我對于這個問題,平日很有些想法;近來讀了幾位先覺的言論,又很有些感觸:不寫出來,心上很不舒服。所以我就隨手寫成了這一篇文字。
我今討論這個問題,請先將“人格”兩字下個定義:“人格是個人在大群里頭應具的一種精神”;換句話說,就是“做大群里的獨立健全的分子的一種精神”。為要獨立,所以要使本能充分發(fā)展;為要健全,所以不肯盲從,愛好真理:這都是完成人格必要的條件。因時代和地位的不同,人格的“量”沒有一定范圍。然而同時代同地位的人,卻應同具平等的人格。為什么呢?因為同是大群里頭的一分子。
既對“人格”下了定義,就有以下的討論:
第一,女子應否具有人格?這一問題,可以不加思索地答道:“女子應具有人格,因為她是大群里頭一分子,是一個‘人’?!?/p>
第二,自來女子是否具有人格?除了最近受過教育、有自立能力的少數(shù)女子,此外就難說了。她們沒有真實的確定的人生觀。她們的作為不出一個家庭以外。她們的生活都靠著別人,既不健全,又不獨立;豈但人格不完備,竟可以說沒有人格。
第三,試看女子不幸的原因。女子的人格不完備,或是沒有人格,若說是女子自身的罪過,這便錯了。當初民分工治事的時候,女子不幸有那生育的事情,只得留在家里撫育兒女,帶做些家里雜務。后來人智漸進,社會制度也逐漸完備,一切生產(chǎn)的事業(yè)沒有不和社會有關系。其時和社會交接的,自然是那身無掛礙的男子。女子所做的家庭雜務,卻又不是可以生財致富的;即或在家做些生產(chǎn)的事業(yè),也不過做男子的襄助,仍要男子出面,始可貢獻于社會。因此歷世相傳,女子獨立自營的本能就漸漸退化了。
女子在家里專做那零碎、瑣屑、無味的家事,一個人心力已消磨盡了,還有什么機會和工夫去接觸外界的事實和思想?還有什么機會和工夫去研究學問?歷世相傳,積非成是,便成了風尚。仿佛那些德性學問的事情,只是男子的專利。那真實的確定的人生觀,不復涌現(xiàn)于女子的精神世界。她們愛好真理的理性已漸漸淘汰無余了。
女子之不幸還不止此。女子又受了男子的種種熏陶,于是把自己的人格看得無關輕重,非但不想完成它,竟至不想要它,以為女子本來和男子是異致的。
男子對于女子,只有兩種主義。一是設為種種美名,叫女子去上當,自己廢棄她的人格:這叫做“誘惑主義”。一是看到女子較自己庸懦,就看不起她,不承認她是和自己同等的“人”,因此就不承認她的人格:這叫做“勢利主義”。
誘惑主義中最有勢力的一種就是“名分”。什么“綱常”,什么“三從四德”……都是誘惑女子的利器,好在這等名分都是從“不合真理的歷史事實”演繹出來的,利用著大眾“世故即真理”的弱點,可以使身受的受之而不疑,是故可以說:“夫婦之義,猶君臣也?!睋?jù)此推論,因“君為臣綱”,故“夫為妻綱”。漢代以后能夠開口說話的,差不多只是那業(yè)儒的男子。那儒家又是最不要人格的,他們只想做一姓的忠臣,一家的令子,以己例人,自然有這等教訓定出來了。這是第一個原因。人類中思想不很清澈的,往往有一種自私心。女子庸弱可欺,男子壓制了她,覺得很有許多利益,因此就不顧公理,定出許多教訓來。有人說的好,“周婆制禮,定可補偏救弊”,就可證明這等教訓是男子自私心的結晶。這是第二個原因。
“良母賢妻”又是女子的大教訓。近時開設了女學校,甚至標榜這四字做施教的主旨。這豈不是說女子只配做某某的妻,某某的母,除此以外,沒有別的可做了。母為什么要良?因為要撫養(yǎng)男子的兒女。妻為什么要賢?因為要幫助男子立家業(yè)。試問一個人活在世間,單單對于個人有關系,這種人生,不是同“阿黑”“阿黃”一樣的沒有價值么?對于大群,不是毫無關系,成了可有可無的一個贅瘤么?
這層意義還可從反面證明。既然女子只消做良母賢妻,那么男子便只該做“良父賢夫”,何以男子研究他專利的學問、討論人生觀的時候,答案縱然不一致,卻從沒把這四個字來作答的?可見人格完全的人,他總不把“做某人的某人”作目標,他總要在社會上做一個獨立健全的分子。女子被人把“母”“妻”兩字籠罩住,就輕輕把人格取消了。
更有一種很有勢力的誘惑主義,就是什么“貞操問題”“節(jié)烈問題”。這等問題,是說女子對男子一有夫妻關系,或但有名分,就永遠不得離貳;仿佛賣給人家做奴隸一樣,只應一世做奴隸到底。就是沒有丈夫的女子,倘遇著強暴,能夠貞烈自守,就也稱贊她,并不是贊她不見屈于強權,能保持一己的自由;乃贊她能抵抗“非禮”。仿佛女子只有做男子的妻的義務,一經(jīng)聘定之禮,就是以“國士相待”,以身報之也甘心了。其實這等問題原是個不能成立的名詞,因為男女結合最正當?shù)臈l件是“戀愛”。兩相戀愛便結合起來,倘有一方不復戀愛,那一方雖仍戀愛,也無可奈何,便應當分離開來。這等說法果真實現(xiàn),決沒有“貞操”的名詞發(fā)生。因為愛深必專,專了哪有分注之理?不必說貞,貞的意思自具備了。所以男女對待的態(tài)度應只問戀愛不戀愛。那時兩方都是主動的,自由的,兩方果是戀愛深時,彼此互對,覺有一種美感,以為是精神所托,靈魂所寄的;便是“生死以之”,也不算奴性。但不可用來作為教訓,做誘惑女子的利器。無奈男女結合,很有不戀愛而不分開的。男子根據(jù)他自私的心理,以為倘不巧立名目就不能維系彼此的關系,于是“貞操”兩字就“應運而生”了。這等表彰贊美的手段,比諄諄告誡還兇。一般有些意識的,一樣也有虛榮心,就不顧實際,不顧真理,忍心害理去遷就那貞操節(jié)烈的一途。那輩無意識的,也依樣畫葫蘆,情愿走上這條路去。如今也不說什么大道理,但請他們平心靜氣說一聲:到底情愿不情愿。我想除了幾個男女間有真摯高尚愛情的以外,就不免“有所為而然”了。試問做一個人,不按人生應當做的去做,不為了自己的幸福去做,他的人格還完全不完全?但是舉世以這些事實為“天經(jīng)地義”,大家不說它不公平,不合理,而女子已經(jīng)上了男子的當了。
男子勢利主義的表現(xiàn),只要隨時隨地留心,差不多刻刻可以找到證據(jù)。我如今隨便寫幾則出來:
我曾經(jīng)聽見人家說,女子仿佛是一架機器:一、她是可以聽憑選擇,出了財禮搬到家里來的。二、取得之后,供男子自由玩弄,供男子自由使用。三、她能制造貨品——兒女,越制造得多,越是這機器的優(yōu)點。四、購機器玩弄使用,不嫌其多,所以不妨多備幾架。五、這架機器不合我意,或是不能出貨,盡可拋在一旁,另換別的。機器是件死東西,沒有自由的意志和情緒,如今用來比女子,是直截了當不承認女子是一個“人”。
自從孔丘說了“女子與小人為難養(yǎng)”這句話,歷代的男子就眾口同聲說“女子與小人為難養(yǎng)”。于是“勿耽女色”,“勿謀及婦女”,就成了男子修身的大教訓。犯了這教訓,便是終身之玷。原來他們認定男子和女子只有個“淫”的關系,所以看女子和毒蛇猛獸一般,是不可與親處的。其中更可見一層意思,就是身為女子,便是罪惡。那罪惡的判定不在她的意志和行為,而在她的身體不和男子相同。
有時有幾個能力較強的女子,做了些有價值的事業(yè),大半未必真有價值,男子就搖起筆來批評,或是替她做那“留名千古”的傳記,其中一定有“巾幗須眉”“可愧須眉”一派的話頭。就算他抱著一種“激勵風尚”“勖勉男子”的苦心,這是不可辜負的,然而從反面想去,就是說:“有功有德的事業(yè)是男子專利的,今竟被女子做了去,我輩高貴的華胄‘須眉’快當自奮才是?!边@個意思不是承認女子不配做什么事業(yè)嗎?所以雖是極端主張“天賦人權”的“民權論”,卻同時不承認女子有參政權。參政是善是惡,是別一問題。然而可見那“人權”兩字,不過是“男權”的變相罷了。
最文明的所謂“文明結婚”,舉行時男的道“吾愿保護我妻”,女的道“吾愿敬事我夫”?!氨Wo”兩字,原是成人對稚子、強者對弱者的一種侵奪主權的詞。女子的主權,為什么要給男子侵奪?女子又為什么有這天賦的敬事男子的義務?有一天,我的許多朋友聚談一室,一個朋友說:“某君生了病,他的夫人服侍他衣不解帶,面不舒眉,卻不以為苦楚?!北娙寺牭竭@里,便眾口同聲贊起來,卻并不是稱贊他們夫妻間愛情的真摯,而是稱贊她能盡她天賦的義務能服侍男子!這是為什么呢?還有一件事實可證明。當時又有一個朋友道:“某君新喪偶,常獨行踽踽,凄苦非常。當他夫人未死時,常是衣履翩翩,夫妻兩個一同挽臂出游的?!北娙寺牭竭@里就誹笑雜作起來,有人還作雅謔說:“某君可謂孝夫?!蔽覐拇吮阒懒四凶拥男睦砹恕T瓉砼铀懒?,還不配受男子的傷悼,哪里有相對等的愛情可言!那某君竟違反了男子的普通心理,眾人所以要譏笑他。從此反證,就可知前面的稱贊的用意了。
女子既是服侍男子的,受男子保護的,所以女子嫁了,連她的名字都取消了,單稱她“某某夫人”。倘若反其道而行,稱男子為“某某丈夫”,男子可就不答應了。他以為女子只是附屬品,在社會上沒有她的地位。
以上種種,就是女子不幸的原因。今把種種意思簡括提他出來:女子為事實所迫,自己的本能和理性漸漸退化,男子乘此機會,根據(jù)著自己的“迷信”和“自私心”,把誘惑主義來騙女子,把勢利主義來欺女子。女子受慣了欺騙,只覺得自己地位當然如此,他人也覺她當然如此,于是專在“事實所迫”的范圍里尋生活。因果循環(huán),無有休歇,女子的人格遂喪失了。
女子的不幸既是事實,釀成這等事實的情勢和思想,都根據(jù)于“世故即真理”的觀念。若要把這缺憾彌補起來,得個完美幸福的解決,不可不先有一種自覺。女子自身應知道自己是個“人”,所以要把能力充分發(fā)展,做凡是“人”當做的事;又應知道“人”但服從真理,那荒謬的“名分”等偽道德,便該唾棄,破壞。至于她和男子不同的地方,單單在生理方面,這是天然的,光明的,絕不應牽涉善惡問題,優(yōu)劣問題。她那生育的事實,應知道并不是替男子生兒女,乃是替社會增新分子。這也是一種很重要很神圣的事業(yè)。在生育的當兒,她不能從事獨立自營的生活,社會就有報答她的義務。為了這一層,又要把社會上經(jīng)濟制度從根本上改革一番。這樣的事雖是歷史所未有,然而將來必定要做到,而且為期不遠。她那做妻的事實,應知道是順自然之理,和男子做女子的夫一樣,并不是去做男子的財產(chǎn)和奴隸,替他管家事,長財產(chǎn)。
男子也應知道,不尊重他人的人格就是貶損自己的人格。他那“世故即真理”的迷信,他那自私的謬見,已害了上下古今無數(shù)的女子,已阻礙了不知若干輩的人群進化。果是要想大群共上進化的軌道,而且巴望他進行得快,還是把“誘惑”“勢利”的主義快快拋掉。
男女大家應該有個共同的概念:我們“人”,個個是進化歷程中一個隊員;個個要做到獨立健全的地步;個個應當享光明,高潔,自由的幸福。
刊《新潮》第1卷第2號(1919年2月1日),署名葉紹鈞。